今年6月,田某与妻子陈某在向师傅钱某交付学费后,向钱某学习家具维修。学习四十余天后,田某认为钱某保留教学,导致其交了学费却学艺不精、学业未成,外加一些日常的矛盾淤积,田某对钱某起了报复之心。10月9日7时许,田某驱车到师傅钱某必经之路蹲守,看见钱某后,二话不说便冲过去用脚踢蹬钱某,随后,两人相互拳打脚踢殴打到一起。12月2日,弥勒市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,对田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6日,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,对钱某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。来源:微博 本作品采用 知识共享署名-相同方式共享 4.0 国际许可协议 进行许可 < 上一篇 下一篇 >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要发表评论,您必须先登录。